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慘不忍睹 揭秘古代各國對女人殘忍性虐待 女人只是男人的玩物,這些恐怖的手段你一輩子都想不到

新奇古怪

 
    

 

在古代有一種風俗,就是新娘在初婚的第一夜必須由新郎以外的男子享用,她的處女的身體必須由其他男子來「破瓜」。

 

曾經寫了《初夜權》一書的日本學者二階堂招久對初夜權所下的定義是:「當結婚時,一個或兩個以上的男子,先新郎而和新婦共寢的慣習。也包括那達到了精通期或將達到精通期的女子在結婚之前,由特定的人來嘗試的慣習。」

 

 

到了歐洲的中世紀,享用新娘的第一夜變成了統治者的權利,變成了佔有農奴的一切和玩弄女子的一種手段,《初夜權》的性質完全變化了。對封建領主來說,農奴中的年輕姑娘等於是免費的娼妓、不特定的賤妾。法國把《初夜權》稱為《張開大腿權》,這種風俗一直保存了幾個世紀。

 

在德意志的查理曼大帝所統治的王國裡,農奴中的年輕姑娘都雜居在領主的前房裡,任其「破瓜」。

 

在1538年蘇黎世州議會所發行的公告中說:「領地的所有人----領主有權和領地之內農民(小佃農、農奴)即將出嫁的新娘共度一夜,而新郎也有義務提供新娘給領主。如果不願意,新郎要付給領主4.3馬克左右的賠償費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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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德意志的拜恩地方,新娘所付給領主的賠償費是“能裝下臀部”的大鍋,以及“和臀部一樣重”的乳酪,而新郎必須付給領主高級的上衣或毛毯。

 

 

此外,有些初夜權的出讓還帶有利益交換的性質。

 

有一本《黑色的性行為》的書中記載:「住在赤道附近的非洲部族有一種公開拍賣少女初夜權的習俗。他們的少女到了成熟期,其初夜權都要賣給購買的人。少女全身被衣服包住,被人抬高在部落內巡迴,然後在部落的廣場中跪在洋傘下,圍觀的人可以用適當的代價和少女一起過夜。」

 

這樣,出售初夜權的代價就成為少女的嫁妝。此外,在蘇丹南部的部族為了避免鄰近部落的侵略,就把少女的初夜權給予鄰近部落的長老。

 

3。緊鎖女子的心和身

 

中國古代有所謂『男女授受不親』,“男女不雜坐,不同施枷,不同巾櫛,不親授”之說,這也是古代許多國家為防止女子「失貞」而出現的一種普遍現象。

 

例如,在古代波斯,姑娘七歲以後就不能見任何男性,出嫁以後,只能居留在丈夫的「後房」裡,不許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見。妻子必須出門時,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蓋起來,臉上還要罩上四層面紗。如果是貴婦人,還要坐在密不透風的車子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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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對妻子的禁錮越是嚴密,就越受到人們的敬重,因為這是他關心妻子的貞潔、幫助妻子守貞的高尚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