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在臉書社團上發文抱怨:買了一個智能水壺給孩子當生日禮物,卻遭到前妻威脅要告...究竟是為何原因?
 

(網路示意圖)

 
前提: 離婚時他拿走女兒的監護權,我一個月贍養費四萬。
我在國外工作,當時離婚是因為想說他都那麼努力生了兩個小孩了, 讓小孩陪他好了. 並不是我在玩樂不想要小孩喔。
 
 
話說,我女兒生日給她們買了智能水壺,剛剛視訊上女兒跟我說媽媽只給她們在週末用,我問了前妻一下,結果我就要被告了⋯⋯請問被告我要被關幾年罰多少錢?急,在線等....

(圖網友提供)
 
 
【網友回文】
「什麼都能惹但千萬別惹女人。」
「對話中感覺女生應該有躁.鬱症,必須好好治療」
「只能說她對你很有怨氣,長年的沒有陪伴,照成她現在的心裡因素吧…」
 
「我們在這留言,她若看到而不開心,我們會否被告嗎?哈哈」
「要告就讓他告,四萬塊也不需要給她了,直接上法院搶監護權,一個月付的出四萬絕對贏的」
「一樣兩個小孩,為什麼我只拿到一萬,如果前夫願意關心孩子,我會很開心,題外話你前妻跟你有仇嗎?」
「搶回監護權後,你能照顧好孩子嗎?」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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