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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上酒店妹「花60萬把妹」連手都沒牽到 憤而提告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 

 

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曾在LINE上認識一名外型甜美的酒店妹「鼻鼻」,黃男見面就「暈船」,常常買酒店妹出場,半年就砸下重金點檯幫做業績,還要賣掉心愛「小老婆」重型機車,沒想到之後「鼻鼻」人間蒸發,他花光身上60萬元,感嘆:「連手都沒牽過。」

 

 

38歲黃男在知名外商公司擔任送貨員,前年7月間,一名暱稱「鼻鼻」的24歲正妹透過通訊軟體「LINE」加他為好友,雙方相談甚歡,鼻鼻也透露自己在酒店上班,但業績差,達不到公司要求的35萬元目標。
 
鼻鼻外貌姣好、語句輕柔,讓黃男為之傾倒。前年9月,黃男便首度到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的酒店,點鼻鼻的檯。黃男說,當時看到本人,「和照片長得不一樣啊!」但眼前的小姐自稱也叫做「鼻鼻」,並說和黃男聊LINE的鼻鼻已經離職,要黃男別再找先前的鼻鼻。

 

 

由於這個「鼻鼻」也相當甜美可人,黃男就傻傻掏錢點檯幫她衝業績。黃男說,酒店基本消費就是2小時8000元,他不喝酒,經常花8000元喝2壺奶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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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鼻鼻曾透過LINE告訴他,只要能夠業績達標,就可以早點「上岸」,還說要搬離公司宿舍,和他共築愛巢,過2人生活,攜手走未來的路。黃男深信不疑,還開始找房子,更不惜花每次2.8萬元出場費,買鼻鼻整天的檯或「框」鼻鼻出場,「但每次LINE講的甜言蜜語,到見面時她又好像什麼都沒說過」。


 
黃男說,捧場鼻鼻的2周內,他只和鼻鼻一起看過2次電影,「連手都沒牽過」。

 

 

雖然黃男月收可逾10萬元,但他短短2週內就花35萬元替鼻鼻做業績,剛繳完車貸的貨車,也向當舖借款45萬元。之後鼻鼻失聯,他想再見她一面卻一再遭到酒店經理敷衍,於是憤而提告酒店經理和負責人,但檢察官認定是消費糾紛,全案不起訴。

 

 

黃男的遭遇,旁人來看除了傻還是傻。他表示,酒店和酒店妹騙得他團團轉,檢方卻認定是消費糾紛,讓他難以接受,已有許多被害人串聯,互相分享訊息及蒐證,想討回公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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