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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舉亂丟菸蒂「獎金實領收據」曝光...網友收到後心先涼一半:要不要算匯費?

兩性與生活

 
    


如果在路上看到違規的人,大家會去檢舉他嗎?還是就當沒看到?
聽說檢舉還會有獎金可以領,還有人就靠檢舉賴以為生的,有錢又可以幫助社會的事,何樂而不為?
有女網友就在Dcard上發文,表示自己「後悔檢舉了」

原文如下↓↓↓

這是今年一月的新聞


(圖/翻攝自Dcard)

這是我今天收到的獎金領據

(圖/翻攝自Dcard)

我覺得環保署可以改一下規定
只有扣稅哪夠
應該要再分發給上級 還有審核的人
寄發獎金收據的行政人員也順便
整個食物鏈把檢舉獎金分光光~
省得他們匯款$96的時間和文書成本????

— 台灣環境那麽髒不是沒有原因 —

實領金額96 ㄏㄏ

根據這名女網友的說法,檢舉其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簡單拍張照就好

檢舉一件就很費時了,要截圖行為前、中、後(很瞬間...看到眼睛很累),還要後製用紅筆圈起來,照片規定的容量很少,所以圖片要裁到很小但又要有涵蓋到行為跟時間(這步驟花我最多時間),然後上估狗地圖搜尋發生地的”精確”位置,不然審核不會過,所以是達人的話我覺得一個案件花40分鐘跑不掉

是我第一次檢舉(研究了三小時)
也是最後一次
花費的時間還是拿來看劇比較實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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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馬上就有人質疑「每個縣市檢舉獎金抽取的%數本來不一樣」、「不知道你在不滿什麼?」
「難道檢舉的目的就是為了獎金嗎?」

但也有人跳出來力挺原po

就算是為了獎金
一旦他檢舉了
帶來的是龐大效益欸
附加價值是讓環境進步
不滿意不行嗎
檢舉一次製個檔三小時欸
也才120$
作為鼓勵行為本來就應該給高一點的1誘因啊
啊不然幹嘛生小孩要補助3000之類有的沒的
可不可以搞清楚再嗆人啊


其實網友說的蠻中肯的,雖然出發目的不一定是為了獎金,但檢舉一次要花這麼多時間、功夫,
結果忙了3個小時只值不到100塊,真的會有點心酸啦!
既然政府要鼓勵人民檢舉,檢舉多了還會被酸檢舉魔人被討厭
結果獎勵才一點點...誰還會有意願+動力